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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规划局是市政府负责城乡规划和测绘行政管理的职能部门。
主要职责:(一)贯彻执行国家和省、市关于城乡规划、测绘的法律、法规和相关方针政策,研究制订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规划、村镇规划、测绘事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;研究制订有关城乡规划、测绘的地方性政策、规范性文件,经批准后组织实施。 (二)负责组织市域城镇体系规划、城市总体规划、控制性详细规划、修建性详细规划、专项规划的编制、报批。 (三)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、国土规划、区域规划的审查。 (四)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建设用地、建设工程(包括新建、改建、扩建、临时建筑、构筑物、门面装修、道路、桥涵、管线、市政工程设施等)的规划审批管理;核发城市规划区内所有建设项目的选址意见书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。负责城市道路及各类市政公用地下管线和地面设施的规划审批,协调城市道路和工程管线建设的规划工作。 (五)参与制订城市建设计划、住房建设规划和市区年度土地开发计划;参与地块出让、转让和投标、招标工作。 (六)负责对城市、镇规划区内所有违法建设的规划监察管理。负责规划行政执法工作。 (七)负责规划设计、测绘事业的行业管理。 (八)负责村镇建设管理。协助乡(镇)政府编制村镇建设规划,并监督规划的实施;负责村镇建设的规划审批和农村个体工匠的资质管理。 (九)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城市测绘规划,提供测绘基础资料;负责本市测绘资料和测量标志的管理;负责基础测绘成果的定期更新;负责本市测绘单位的资格审查及认证的初审工作,配合省测绘主管部门做好《测绘资格证书》的年检工作;查处违法测绘。 (十)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。
单位地址:江山市城中路8号 邮政编码:324100 公开(监督)电话:4022282 网站地址:www.jsgh.gov.c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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